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2008—2011年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管理办法
2008-7-23 15:22:2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的管理,规范从选题、申报、评审、立项到鉴定与验收等整个工作过程,提高项目的研究水平和研究效益,从而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 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科研方针,确立的子课题项目主要为中国英语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丰富和发展中国英语教育理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前沿问题。 (二)选 题 第三条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的具体研究题目可根据课题指南中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总结和调研的教学实际问题来确定。 (三)申 请 第五条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每两年一期,每期研究期限一般为三年,定期受理申请,定期审批。 第六条 凡我国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英语教育管理工作者和外语教育科研专业院所的科研人员等均可按本办法申报子课题研究项目。 第七条 子课题申请人须在做好前期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三份。应于规定日期前向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一律不进入当期评审。 第八条 项目申请人须是子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子课题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每一申请人同一时间内不得申报两项研究项目。未完成已承担的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任务者,不得承担新的研究项目。 子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项目申报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书面推荐。 第九条 子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加盖公章,择优报请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审核。 (四)评 审 第十条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将严格按照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综合平衡、领导审核的工作规范进行评审。批准确立的子课题项目由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课题专家组组长签署立项意见,由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第十一条 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工作内容。评审结果未正式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外传。 (五)管 理 第十二条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实行两级管理,即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与项目承担人所属的省、市、区、县、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第十三条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子课题项目承担人和所属的省、市、区、县、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检查报告和相应的措施建议。 第十四条 子课题项目进行当中,凡对研究计划调整、项目组成员变更、研究期限变动或其他重大事情作了研究计划以外的决定时,须提出专门书面报告经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将通过公报、课题简讯等方式适时公布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的研究状况及管理工作。对于不能履行正常研究的单位及项目,将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改正,也可视情况撤消项目,追回全部或部分科研经费,凡非正常终止项目的个人及单位,三年内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六)鉴定与验收 第十五条 凡被批准确立的资助金项目,应接受成果鉴定,整个研究工作须接受验收。 第十六条 子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人应及时完成项目结题审批书中的各项报告并由项目承担人所属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后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提交鉴定申请,报请批准结题。 第十七条 成果鉴定采用通讯鉴定或现场鉴定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书面通讯鉴定由鉴定小组写出书面意见,由鉴定组长加以归纳,形成鉴定意见。 第十八条 子课题项目承担人应向鉴定组专家提供项目申请书、成果主件、主要附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含对成果的自我评价)等有关材料。鉴定组专家应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成果进行全面评议与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并由鉴定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 第十九条 通过鉴定与验收的项目由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登记编号、公布发表其中成果公告并颁发结题证书。 (七)附 则 第二十条 关于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课题结题成果鉴定及成果评选工作、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等事项详情请随时参阅学英语报社网站教研栏目相关通知。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子课题资助金项目科研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中小学英语学习成效实验研究” 全国项目办公室 学英语报社 二〇〇八年七月作者:admin
